近日,我市贯彻落实新版《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相关条款,对我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落实“三免”政策,凭江苏省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颁发的“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三免”待遇。
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决定》,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无偿献血荣誉证领取地点:南通市中心血站站内(工作日:8:00 ~16:00)
咨询电话:0513-85219598
领取须知:献血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免政策第一批人员名单.xls